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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有多少位父母跟我一樣
掉入這個淵藪裏,就是爬不出來。
歌神張學友唱的“一千個傷心的理由”在遇見我之後,已不適用老公身上。
有了盧卡斯後,這一千個〝shopping〞的理由,也不再套用我身上。
現在我們為了買東西給卡斯,不管是吃的、喝的、用的、穿的或玩的
零零總總,都需要一千個理由說服自己:付錢吧!
舉些大例子來聽聽。
卡斯還在我肚子裡時,把拔分了好多期付款,買下整一套理科出版的叢書
給他當「出生禮物」。
卡斯還沒滿月,馬麻掏出僅有的存款,訂購一套迪士尼的教材
送他做「滿月禮物」。
此外週歲禮物、兒童節禮物、聖誕節禮物、過新年、過農曆年
都是我們用來買東西給他的〝基本名目〞。
有時候真的想不出名堂,長牙了、會笑了、叫爸爸了、喊媽媽了等等
都可以獲得有的沒的贈品。
最近我們看上了這台兒童電子琴。因為所費不貲、
一開始我還理性的告訴老公“要等卡斯滿2歲生日再買給他哦!”
後來在朋友家看到一樣的,一見卡斯玩得很愉快,還跟別人搶著玩,
硬是等不了到生日的這兩個月時間,命令老公立刻去買回來。
老公瞧我一眼,等我給他一個理由。
又要一個理由?“慶祝他已經學會大小便囉!”
“這真的很值得紀念呢!”轉頭見老公笑著點頭。
得分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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